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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繼承人如何分配保險金?

民法1144條規定:配偶和直系血親卑親屬 ( 例:子女 ) 平分遺產,若沒有子女,則配偶拿一半遺產,父母拿一半遺產。 若沒有父母,則配偶拿一半遺產,兄弟姊妹拿一半遺產。 若沒有兄弟姊妹,則配偶拿三分之二,祖父母均分三分之一遺產。 然而,實際上並非如此,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,僅僅是為了確定誰具有權利領取保險金,並非表示需依照民法繼承的比例分配保險金。 例如: 被保險人甲訂立身故保險契約,保險金300萬元,被保險人甲死亡時,有法定繼承人配偶及甲的父母共三人,此時, 應由配偶及甲的父母平均分配,各分得100萬元即可。 並非依按照民法1144條,配偶一半,父母一半。 如此分配方式不一樣,可能造成家人對簿公堂,本應該讓家人安心過活的身故保險金,卻成引發家人衝突的導火線。

為什麼保險受益人不應該優先填「法定繼承人」?

為什麼保險受益人不應該優先填「法定繼承人」? 簽訂有身故理賠金的保險時,受益人欄位填寫「法定繼承人」,等同於有填寫受益人,若 無特殊狀況 ,則 不會被列為遺產 ,但填寫「法定繼承人」亦有要注意及瞭解的地方唷。 「法定繼承人」是指民法訂定的繼承人順序。 當身故理賠金的受益人填寫「法定繼承人」時,依 民法第1138條 之規定, 配偶為當然繼承人 ,在配偶之後的順位,依序為: 第一順位:直系血親卑親屬。 包含子女、孫子女等,而養子女(經認養程序)等同婚生子女,亦在第一順位;根據 民法1139條 ,以親等近者為先,因此,子女(養子女)、孫子女等,是以子女(養子女)為優先。 第二順位:父母親 (不含配偶之父母)。 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 (不含配偶之兄弟姊妹)。 掌握最新商業議題、獨家分析!

法定繼承人可以理賠嗎?

雖然填寫「法定繼承人」能夠避免列為遺產,但「法定繼承人」有順序繼承的問題,理賠金不一定能理賠給你想要理賠的人,因此,835小編建議,受益人欄位應先填寫特定人士,最後再填上「法定繼承人」會比較適當。 ★ 領取滿期金或生存金,會被課稅嗎?

法定繼承人是誰?

每個人的人生都有走到終點那一天,及早弄懂相關法律,才能做出最好的安排。 「法定繼承人」的定義是什麼? 所謂「法定繼承人」,最直白易懂的解釋,就是「被繼承人死亡後,誰可以請求遺產」。 1. 直系血親卑親屬(通常是子女。 若子女已過世,則由孫輩代位繼承) 2. 父母 3. 兄弟姊妹 4. 祖父母。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,遺產會以「應繼分」分配。 遺產繼承人可能會有幾種不同的組合: 1. 配偶和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,遺產由所有人均分。 2. 配偶和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,配偶可獨得1/2,其餘繼承人共分1/2。 3. 配偶和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共同繼承,配偶可獨得2/3,其餘繼承人共分1/3。 4. 沒有其他共同繼承人的情況下,配偶可獨得所有遺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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